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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屆校務創新創意實踐典範競賽

第三屆校務創新創意實踐典範競賽

全校教職員與學生大家好:  
  為激發全校教職員生對校務發展的參與熱情,並形塑具創意與實踐力的校園文化,本校持續辦理「校務創新創意實踐典範競賽」。在延續第二屆競賽成果的基礎上,第三屆除維持原有「前一學年度新型創意實踐成果」競賽軸線,並新增鼓勵提出具體校務待改善議題及對應實施策略,例如:「透過AI應用技巧提升校務行政效率的具體方法」與「綠色永續校務治理」的徵件方向。
活動辦法A
活動對象:行政/學術單位,案件報名須具 「“教師”」身份者作為團隊報名代表人
適用範圍(具備以下條件)
一、前一學年度(11381日至114731執行之活動項目。
二、主管或教師於本校主辦之新型過去未曾執行創新創意活動案(年度重複例行性活動除外)
提案辦法(三項需齊備)
一、 檢附「校務創新創意實踐典範競賽申請書」(附件一)。
二、 提供「活動計畫書」(若具高等教育深耕活動計畫書亦可)。
三、 提供「執行成果報告」(若具高等教育深耕成果報告書亦可)。
活動辦法
活動對象:全校教師、學生、行政/學術單位案件報名須具 「“教師”或“學生”」 身份者作為團隊報名代表人
提案辦法:提出需改善校務之問題,並針對問題給予實際可運作之改善策略,檢附「校務創新創意實踐典範競賽申請書B」(附件二
 
※審核辦法:
一、案件資料符合者依提交完整內容之時間序進行編碼排序。
二、評分:邀請校內行政主管(3~5人)分別對各案件進行評分,總成績以平均分採計。
三、審查時間:10月13日至10月24日 24:00止,10月底公布獲獎勵名單。
四、須留意相同議題重複性申請問題,獎勵可能會被教育部追回。
※獎勵:
一、依據成績遴選出優秀提案,予以獎勵。
二、獎勵案件數與獎勵金視當年度經費預算額度執行。
 
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月3日 24:00截止(需齊備上述文件)
※收件承辦單位:校務研究與永續發展辦公室 A205
          E-mail至hdp1820@tajen.edu.tw
各項規定之解釋、適用及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、修改及補充(包括活動之任何異動、更新、修改)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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