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活動對象:全校教師、學生、行政/學術單位。案件報名須具 「“教師”或“學生”」 身份者作為團隊報名代表人。
※提案辦法:提出需改善校務之問題,並針對問題給予實際可運作之改善策略,檢附「校務創新創意實踐典範競賽申請書B」(附件二)。
※審核辦法:
一、案件資料符合者依提交完整內容之時間序進行編碼排序。
二、評分:邀請校內行政主管(3~5人)分別對各案件進行評分,總成績以平均分採計。
三、審查時間:10月13日至10月24日 24:00止,10月底公布獲獎勵名單。
四、須留意相同議題重複性申請問題,獎勵可能會被教育部追回。
※獎勵:
一、依據成績遴選出優秀提案,予以獎勵。
二、獎勵案件數與獎勵金視當年度經費預算額度執行。
※徵件時間:即日起至10月3日 24:00截止(需齊備上述文件)。
※收件承辦單位:校務研究與永續發展辦公室 A205
※各項規定之解釋、適用及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、修改及補充(包括活動之任何異動、更新、修改)之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