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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人員聘任制度之檢討(人事室)

撰寫單位:人事室

計畫人員:吳姿慧、方鄒憲

全文連結【限計畫人員】

 (一)背景:

    因應全國少子化影響,各校以生存競爭及校務經營艱辛考量下,對於教職員工聘任趨於保守,不同過往予以「專任」職缺的保障,本校目前人員聘任制度以「專案」及「編制外」之契約人力為聘任原則。

(二)研究目的:

    本研究目的評估僱用型態的改變,以契約人力僱用方式取代專任僱用,擬探討及觀察人事成本管理、聘任人員之專業能力、任務達成能力及減少專任過度保障等議題。

(三)研究方法:

    本報告以「内容分析法」與「參與觀察法」方法進行。

(四)研究結果:

    1.本校人員薪資均按學歷起敘,惟專任、專案教師於薪資結構上並無差異(本俸+學術研究費),但專任行政人員薪資(本俸+工作補助費)與約聘人員薪資(基本工資+定額津貼)於相同學歷條件,則專任行政人員薪資較佳。

    2.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年齡結構老化、服務年資久任;專案教師及約聘人員,年齡結構年輕、服務年資短,且因短期契約形式聘任,因之於工作態度、專業能力與任務達成能力,較專任教職員工佳。

(五)討論與建議: 結論:以契約形式進用之人員,可降低人事成本管理、改善聘任人員之專業能力與任務達成能力、減除專任過度保障的迷思。

    建議:約聘人員薪資朝比照計畫人員薪資規劃調整,可提高約聘人員久任服務之意願,亦可減少與專任人員工作內容及薪資之比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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