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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務創新創意實踐典範獎勵案

  為提升單位辦學熱忱及校園創新創意氛圍,舉辦校務創新創意實踐典範獎勵競賽,以激勵教職員工腦力激盪、發現問題、積極改善達永續經營。

 

※適用範圍(具備以下條件):

一、前一學年度(8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)執行之活動項目。

二、由主管或教師於本校主辦之新型(過去未曾執行)創新創意活動案。

 

※提案辦法(三項需齊備):【附件下載:參閱信件】

一、 檢附「校務創新創意實踐典範獎勵申請書」(附件一)。

二、 提供「活動計畫書」(若具高等教育深耕活動計畫書亦可)。

三、 提供「執行成果報告」(若具高等教育深耕成果報告書亦可)。

 

※徵件時間:即日起至10月15日16:00截止。

※收件承辦單位:校務研究與永續發展辦公室 

E-mail至hdp1820@tajen.edu.tw 陳攸瑋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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