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公文設定及說明
3.chrome定
4.電子公文作業規範:
為強化公文來文、發文、退文及結案效能,修正電子公文系統操作規範,說明如下,並請各單位參照辦理。
一、來文
(一)電子接收:當日分文,並派至登記桌人員。
(二)紙本信函:請送至秘書室建置電子公文。
二、發文
(一)串簽流程:承辦→ 二級→ 一級→ 主秘。
(二)到期申請:於串簽意見中載明案件到期日。
三、退文
受文單位,無法分派:非處室業務,請建議承接單位,並敍明原由。
四、結案
(一)公文速別:最速件為1日,速件為3日,普通件為6日。
(二)歸檔分類:以單位處室分類號結案。
【注意事項】
1、公文格式(以利電子交換系統傳送)
(1)內文標點符號須為全形。
(2)附件檔案為可編輯之ODF格式或不可編輯之PDF格式。
(3)檔案名稱勿以數字或英文為首。
2、公文系統之個人設定務必登錄電子郵件信箱,以利公文到件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