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持續激發全校教職員生對校務發展的參與熱情,
活動辦法A
※活動對象:行政/學術單位,案件報名須具「教師」
※適用範圍(具備以下條件):
1. 前一學年度(即114學年度 :114年8月1
2. 由主管或教師於本校主辦之新型(過去未曾執行)創
※提案辦法(三項需齊備)
1. 檢附「校務創新創意實踐典範競賽申請書」(
2. 提供「活動計畫書」(若具高等教育深耕活動計畫書
3. 提供「執行成果報告」(若具高等教育深耕成果報告
活動辦法B
※活動對象:全校教師、學生、行政/學術單位。案件報名須具 「“教師”或“學生”」 身份者作為團隊報名代表人。
※提案辦法:
1. 提出需改善校務之問題,並針對問題給予實際可運作
【備註】應用範疇不限,舉凡校務行政流程簡化、
※徵件時間:即日起至 10月30日 24:00 截止(
※收件承辦單位:校務研究與永續發展辦公室 A205
※E-mail: hdp1820@tajen.edu.tw
※審核辦法:
1. 案件資料符合者依提交完整內容之時間序進行編碼排
2. 評分:邀請校內行政主管(3~5人)
3. 審查時間:11月5日至11月12日 24:00
4. 須留意相同議題重複性申請問題,
※獎勵:
1. 依據成績遴選出優秀提案,予以獎勵。
2. 案件數與競賽獎勵金視當年度經費預算額度執行。
※相關問題請洽分機#1124 陳攸瑋
※各項規定之解釋、適用及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