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屆校務創新創意實踐典範競賽

全校教職員與學生大家好:

為持續激發全校教職員生對校務發展的參與熱情,並深植具創意與實踐力的校園文化,本校隆重推出「第四屆校務創新創意實踐典範競賽」。本屆競賽在延續前三屆豐碩成果的堅實基礎上,精益求精,持續推動雙軌徵件機制:

 

活動辦法A
※活動對象:行政/學術單位,案件報名須具「教師」身份者作為團隊報名代表人。

※適用範圍(具備以下條件):

1.     前一學年度(即114學年度  :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)執行之活動項目。

2.     由主管或教師於本校主辦之新型(過去未曾執行)創新創意活動案(年度重複及例行性活動不適用)。

※提案辦法(三項需齊備)

1.     檢附「校務創新創意實踐典範競賽申請書」(附件一)。

2.     提供「活動計畫書」(若具高等教育深耕活動計畫書亦可)。

3.     提供「執行成果報告」(若具高等教育深耕成果報告書亦可)。

活動辦法B 

※活動對象:全校教師、學生、行政/學術單位。案件報名須具 「“教師”或“學生”」 身份者作為團隊報名代表人。

※提案辦法:

1.     提出需改善校務之問題,並針對問題給予實際可運作之改善策略,提案繳件包含初步具體成果者加分,檢附「校務創新創意實踐典範競賽申請書B」(附件二)。(若有影音檔或APP請以 E-mail 寄送)

【備註】應用範疇不限,舉凡校務行政流程簡化、學術研究與教學輔助,乃至校園日常生活服務等,各類型的創新方法與具體提案皆歡迎踴躍投件。

 

※徵件時間:即日起至 10月30日 24:00 截止(需齊備上述文件)。

※收件承辦單位:校務研究與永續發展辦公室 A205

※E-mail: hdp1820@tajen.edu.tw

 

※審核辦法:

1.     案件資料符合者依提交完整內容之時間序進行編碼排序。

2.     評分:邀請校內行政主管(3~5人)分別對各案件進行評分,總成績以平均分採計。

3.     審查時間:11月5日至11月12日 24:00止,11月中旬公布獲獎名單。

4.     須留意相同議題重複性申請問題,獎勵可能會被教育部追回。

※獎勵:

1.     依據成績遴選出優秀提案,予以獎勵。

2.     案件數與競賽獎勵金視當年度經費預算額度執行。

 

※相關問題請洽分機#1124 陳攸瑋

※各項規定之解釋、適用及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、修改及補充(包括活動之任何異動、更新、修改)之權利。